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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為什麼
  因為是好人,所以不會去做壞事,乍看之下是這本小說要表達的事,但隨著主角在酒吧中開了那槍之後,整件事就陷入了一種荒誕的局面。


  認識主角的警探們在第一時間沒有察覺任何的不對勁,而主角的朋友們都認為主角所做的事都是一場誤會,是主角自己想像出來的故事;而檢察官和陪審團都認為主角都是基於某些因素才會做出這些事情來,就在主角察覺自己進監獄的計畫可能被破壞時,他發揮了自己文字工作者的能力,讓自己成為了一個因愛生恨的同性戀,但在審判時接二連三出現的證人卻打亂了他的計畫。而在故事的結尾,揭曉了這一切都是對主角有好感的檢察官所營造出的騙局,為的就是讓主角的刑期能夠大幅的縮短並能夠減刑。

  看起來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但是那個被主角槍殺的倒楣蛋呢?似乎讀者就這麼忘掉他了。

  從書中對於主角的描寫來看,他是個好人,所以在犯罪之後有很多人願意為他奔走、幫他脫罪、幫他辯護,而不是朋友的人也會為了名宇力而替他作證,媒體的力量也在此大作文章;這一切與我們所處的現實極為相似,不同的是,事情的發展並不像小說那麼的戲劇化。

  雖然本書是這樣的書名,但結局不知道為什麼令人感到生硬,儘管有做了鋪陳,但在最後一刻才將所有事情合理化的的方式,個人覺得不是很有趣。而回歸到書名,殺人不為什麼的話,那應該就是純粹的「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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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n53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